官场称呼规则

官场称呼规则

首先,我们讲一个常识。在古代社会,人的姓名由姓氏、名字和字组成。一个人的姓名至关重要,除了皇帝和自己的父母,一般人不会喊全称。例如曹操,曹操杀了马超的全家,马超在阵前仍高喊:“曹孟德出来,”而不能喊曹操。曹操称呼刘备的时候,一直喊刘备为“玄德,”从来不直接称呼刘备。因为一旦喊一个人的全称,等于公开拉仇恨。

尤其是在文官集团中,公开打文官的脸,文官当然会报复。在《大明王朝1566》中,严世蕃有恃无恐,直接喊高拱和张居正的名字。虽然高拱和张居正仍称呼严世蕃为“小阁老,”但内心的怒火早已燃烧,仅仅是在等待机会而已。有人认为,上级称呼下级应该可以喊全称了吧?其实,即使是上下级也不行。

如果下级遇到了上级,两个人属于同一阵营,或者是师徒关系。上级会直接喊下级的字,而不是对方的名字。例如清朝的北洋大臣李鸿章,已经位极人臣,一直喊心腹盛宣怀为“杏荪。”杏荪是盛宣怀的字,由此可见,这是有讲究的,从上级对自己的称呼,能够听出自己的分量。

如果下级和上级不是一个阵营,双方都会非常客气,但都敬而远之。例如浙江的布政使和按察使,一直称呼海瑞为“海知县”或者“海大人,”采用了姓氏加官职的模式,不能轻易喊对方的名字。古代官员都有自己的同年、同乡和座师,如果上级依靠官职高欺负下级,下级的同年和座师肯定会帮忙。至于下级称呼上级,讲究更多。与此同时,风险也是非常大的。

如果下级和上级属于同一阵营,但是关系一般,一般会称呼上级为“部堂大人、中丞大人、府台大人”等等。采用了官职加大人的模式,但如果自己属于上级的嫡系心腹,那关系就亲近多了。即使下级称呼一声“老大人,”上级也不会生气。当然,如果不属于一个阵营,下级称呼上级也很客气,例如王中堂、李部堂、刘中丞等等。

如果刚刚考中科举的翰林院编修,喊了内阁首辅张居正为“张大人。”估计排名较好天,吏部的公文就到了,某某翰林院编修调任云贵某地知县。古代官场的称呼,就是关于的脸面,任何人不会轻易违反。除了皇帝,即使是亲王贝勒,也要给文官一点面子。例如醇亲王和恭亲王,作为铁帽子王,一直称呼李鸿章为“少荃。”

虽然皇帝可以喊官员的名字,但也有限度。皇帝生气的时候,可以喊官员的名字。但是在平时,一般也称呼官员的官职。尤其是在明清时期,官场的称呼至关重要。由于自己可能对各方面的情况不够了解,几乎所有的地方官和部分京官,都会有自己的幕僚师爷。这些师爷们熟知各个地区、各种衙门的规定,对于普通官员来说,师爷能够帮助自己处理很多实际问题。

官场称呼规则

在官场,应注意领导姓氏与职务的语音搭配,如赶上姓傅和姓戴的一把手,您叫“傅厅长”和“戴局长”,对方肯定不高兴,因为外人一听,误以为他是副职或临时代办呢。咋办?略去其姓氏,直称官衔“厅长”或“局长”。如某处长姓聂、司,比较好不要叫“聂处”“司处”,直呼“处长”为宜。

官场职场流行简称。正职以姓氏加职务称谓的排名较好个字,如“钱局”“孙处”“李科”“周所”“吴队”“郑总”“王工”“冯校”等。偶尔遇到姓氏谐音,如“范局”“戴校”“季院”“史科”等,略作变通改用全称,就能绕过去。副职一般也参照执行,但问题比正职的要多。

官场称呼规则

官场上的称呼大有讲究,不能随便大呼小叫,特别是在工作上。与人打交道,难免不会涉及到称呼:

官场上主要与职务有关系,涉及如下几种关系:上级称呼下级,同级之间称呼,下级称呼上级。

上级对下级,可以是名加同志或者名加职务,当然也可以直接称其全名。这种关系中,上级对下级的称呼比较自由,很多时候都涉及到关系的亲疏远近。

同级之间的称呼也有讲究。在称呼上都是“全名加职务”,这说明两人关系不咋地,彼此都是敬而远之。如果关系好,要么直接叫名或者后面加同志,要么称“老加姓”。如果关系一般,可以是“姓加职务”。

官场称呼规则

在地市一级可以称副市长以上的为首长,市局局长和副局长为领导。以此类推,到了省里就不能称市长为首长了···只有省领导才是首长喽。

还有需要注意的是,遇到调研员,巡视员,党组成员,党委常委这样比较特殊的职务,有比较特殊的叫法。调研员,是处级,可称某处,在一般地厅级市可称某局。巡视员那就是板上钉钉的厅级干部啦,直接称某厅(局)就好了。 党组成员可以简称党组。有党委常委称常委就好了。

官场称呼规则

无论是正职副职,一句称呼正职,比如,副局长,称呼局长,就高不就低,如果不知道对方级别,那就称呼领导,首长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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